Warsic 音乐社团章程

章程版本:2025.1.27

社团简介:Warsic 音乐社团是一个以创作、交流、推广国产纯音乐作为目的,构建、维护、发展国纯圈体系为宗旨的网易云纯音乐爱好者交流社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Warsic 音乐社团”,简称“W 社”或“华新客”。是一个以网易云纯音乐爱好者为基础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 社团目的:创作、交流、推广国产纯音乐。

第三条 社团宗旨:构建、维护、发展国纯圈(国产纯音乐圈)体系。

第四条 社团口号:“年轻的灵魂将写下关于梦的乐章”。社团吉祥物为鲸暖。

第五条 社团吉祥物:社团吉祥物为鲸暖,英文名称为Kino。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成员资格:原则上要求是网易云五级以上用户,是网易云已入驻纯音音乐人或活跃的纯音乐爱好者。

第七条 话事人基本准则:热爱纯音乐,友善待人。严格按照成员资格要求及本部门审核要求批准入社,不得拉无关人员进社。

第八条 成员权利及义务

权利

(一)参与社团活动。
(二)与社员交流合作。
(三)推荐纯音乐或宣传个人作品。
(四)分享和获取资源。
(五)与社团分享收入。

义务

(一)遵守社团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二)尊重其他成员,尊重其他社团。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三章 社团制度与组织机构

第九条 社团制度:社长制和话事人制并行。
(一)社长制:

1)社长是社团代表,拥有社团事务的决定权。

2)当话事人会议对某个决定产生分歧,确难统一意见时,社长拥有最终决定权。社长有权驳回话事人会议的既有决定。

3)社长有权依照社团章程对成员实行奖惩。

(二)话事人制度:

1)本社各部选举话事人(各部话事人数量由社团规定)组成话事人会议管理社团事务。

2)社团所有企划都须以提案形式上报话事人会议,经过话事人会议商讨决定是否通过。社团重大决策悉由话事人会议作出。确有需要时,各部可以更换话事人。

(三)社长和话事人会议有权决定一切社团事务。

第十条 社团结构:

(一)社团由总工作群、总闲聊群、话事人会议群、项目活动群、各部部门群、审核系统、官方账号运营团队、社团信息统计团队、粉丝群与社团频道构成。

(二)社团主要在网易云音乐、哔哩哔哩、QQ音乐、小红书、新浪微博、QQ等平台活动,以上平台皆有官方账号入驻。

第四章 成员与社团关系

第十一条 入社方式:各部门按其现有审核规则(以问卷和公审为主)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时间控制在一周内。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先将新社员邀请进部门群,再由部门话事人邀请进社团闲聊群和工作群,并关注社团网易云及 QQ 官号,填写成员名单文档。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审核人员应及时从审核群中清理。单人只允许单部门。

第十二条 社员身份状态:

(一)原则上,社外人员通过审核后需要完成社团信息统计团队的信息登记才能获得社员身份,被社团信息统计团队成员信息库除名即代表退出社团。

(二)原则上,拥有社员身份的成员至少需要在闲聊群内;任意社团群聊的群主有权将失去社员身份的人员从群聊内清除。

(三)本章程中“入社”“进入社团”即指成员信息在社团信息统计团队完成登记,“退社”“退出社团”“取消社员资格”即指被社团信息统计团队成员信息库除名。

第十三条 提案制度:

社团成员可填写社团提案收集表。由相关负责人在话事人会议公布提案内容并由话事人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活动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开展项目。如有资金需求,相关事宜由社长安排并负责。

第十四条 社员身份状态:

(一)社员在确定时间段内无法参与社团工作或参加社团活动的,可以向本部门话事人告假,由本部门话事人告知信息统计团队并进行登记。

(二)社员在无法参与社团工作或参加社团活动,但不愿意退出社团的,可以向社团申请离休。离休成员需要在完成自身工作后退出工作群,并可以选择退出闲聊群以外的任意社团群聊。社团仍为离休成员保留社员身份。

第十五条 强制退社:若社员有行为违反社团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或未达到成员资格标准,社长有权强制取消其社员身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话事人细则:

(一)话事人由部门内部选出,负责部门管理工作,并对社长负责。
(二)话事人若不能继续担任话事人职位,可指定部门成员接替或发起选举接替后辞退。
(三)话事人若有行为违反社团章程,社长有权罢免其职位或使之退社。
(四)话事人享有提案权,重大提案投票权(最终结果由社长。话事人提交提案必须符合提案模板。提案模板参见工作群群文件。

第十七条 社团作品细则:

(一)社团作品类型:
社团作品可分为音乐作品及其他作品,其中音乐作品包括在各大音乐软件平台发布的单曲,也包括以播客、视频等形式发布的歌曲。

(二)制作与发布形式:
1)社团音乐作品主要以专辑形式发布,社团专辑主要由社团各部门合作制作,原则上社团专辑应当由社团发布。

2)非社团专辑内的合作曲目原则上应由音乐人方面发布,按流程向社团发送认领邀请。

3)社员(不限部门)合作作品在发布时作者栏可以(非必需)捎带社团,并在发布前告知网易云官号负责人。

(三)作品收益分成:
1)社团专辑内的音乐作品收益由社团与参与制作的音乐人共同分配,收益分成原则上按社团30%,音乐人70%计算。如果参与的音乐人在收益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可另向社团提出。

2)非社团专辑内的合作曲目收益由音乐人方面单独持有,社团不参与收益分成。

3)其他作品收益由社团单独持有,暂不参与收益分成。如果制作者在收益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可另向社团提出。

(四)作品版权规定:
1)社团所有作品著作权由作者本人持有,针对社团专辑内的作品(含音乐、文案,美术作品等)社团仅持有使用权;非社团专辑内的作品,社团使用时需经作者本人同意。

2)社团专辑内的作品遇到授权问题时,需征求作者本人意见,授权产生的收益由作者单独持有。

(五)作品原创性规定:

1)尊重原创是社团的原则,也是社团创作的底线。

2)除特殊情况外,社团发布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一般情况下,如果社员向社团提交非原创作品且不向社团说明的,社团有权对成员及其违规作品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 Warsic 音乐社团所有。

第十九条 入社即代表接受此章程的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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